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规划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简称总体规划勘察)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简称详细规划勘察)。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勘察阶段及其任务要求;
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塑料排水板凹凸型的价格杂程度;
规划区已有资料和工程真空内压检测机地质环境常用地基处理的方法有哪些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地基下沉处理价格表2.0.4分类。
详细规划勘察阶段,近期建设区内的拟建工程的等级,应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工程破坏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及修复可能性)的严重性,按表2.0.5划分。